有调解书,执行裁定书,欠本金及违约利息56万元?
[律师回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您所持有的调解书和执行裁定书均属于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对方拒不履行的,您有权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取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
法院在强制执行中可以采取的措施。如果被执行人拒不履行,法院可以依法采取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出境等惩戒措施,以督促其履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