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夫妻贷款手续需要:提供各自的身份证明、户口本、结婚证、工商证、税务证、资金流水、经营状况及其他相关证明,还款人为各营业负责人;2、抵押贷款,贷款手续需要:贷款人夫妻双......
丈夫欠债,法院不执行妻子的房产,需要证明欠债非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所用。根据相关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的债务,夫妻负连带责任,丈夫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欠债在法律上讲,只有把......
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
郭倩律师,天津南开大学法学学士,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天津电视台第一观察、新说法节目特邀嘉宾,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常年精于经济纠纷、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筑工程合同、婚姻与继承、刑事辩护、公司法律顾问等方面有深入的研究。在多年的执业过程中,专注诉讼案件的研究,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司法实践经验,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秉承诚信、谨慎、勤勉、高效的执业理念。在处理案件过程中,能够与承办法官有效沟通,维护当事人的最大利益,严格遵守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赢得了客户的信任和尊重。同时,其对法律公平、正义地执着追求,也深深打动了办案人员和各方当事人,捍卫了法律的尊严,切实有效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以“因为专注所以专业”为办案理念,深受当事人好评。如果您遇到了上述法律问题,请立即致电郭倩律师进行专业法律咨询和案件策略规划,以免错失您的维权时机。法律咨询热线18602290138,相信我们会成为您身边专业、贴心的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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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婚姻期间,配偶所欠债务若用于家庭共同开支,则视为共同债务。仅用于个人消费则非共同债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共同签署或事后确认的债务,以及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产生的债务,均为夫妻共同债务。超出日常生活所需的个人名义债务,除非能证明用于共同生活、经营或双方共同意愿,否则不视为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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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离世后,其债务并不全由配偶承担。债务性质是关键。若是夫妻共有债务,配偶需负责偿还;若是丈夫个人债务,配偶则无需承担。明确债务性质,才能决定责任归属。配偶在面临此类情况时,应咨询专业法律意见,确保权益不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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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是否涉及夫妻共同财产是判断债务归属的关键。夫妻双方共同签署借款合同,则该债务为共同债务,需共同偿还。若一方未参与借款决策且借款未用于共同生活,则该债务不被视为共同债务,配偶无需承担还款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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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在婚姻期间所借的贷款,如果是共同债务,即使离婚也需要共同偿还。如果债务未认定为共同债务,离婚后应由个人独自承担。例如,婚姻期间为家庭日常开销申请的贷款,可视为共同债务,无论是否离婚,双方都要分担债务。因此,离婚后的债务分担取决于债务的性质,共同债务需共同偿还,个人债务则由个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