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个人债务精选解答 > 借款合同成立的条件有哪些

借款合同成立的条件有哪些

时间:2025.05.18 标签: 债权债务 个人债务 阅读:1217人
律师解析:
借款合同成立的条件有:
非自然人的借款合同,采用合同书订立的,自当事人签名、盖章或按指印时合同成立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采用合同书订立的借款合同,在未签名、盖章或按手印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合同成立。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
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第六百七十九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刘江律师

北京天驰君泰(重庆)律师事务所

刘江,来自四川达州,现居重庆市渝中区,专职律师、合伙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CCTV络电视法制频道会员;美国格理集团法律专家团成员,华律网、找法网等多家大型法律网站特邀推荐律师;重庆市律工委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专委委员;达州律师网首席律师、创办人。 刘江,法律领域的杰出代表人物,毕业于政法大学经济法专业,以深厚的专业素养和不懈的奋斗精神,在法律之路上稳步前行。2000 年顺利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为其法律职业生涯拉开序幕。随后在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四川绥定律师事务所见习一年,成功取得律师执业证,并在此专职执业,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 2023 年初,刘江加入重庆市渝中区北京天驰君泰(重庆)律师事务所,担任专职律师及合伙人。 自 2001 年从事律师工作以来,代理了众多民事、刑事、行政诉讼及非诉讼案件,并担任多家法人、其他组织及公民的常年法律顾问。 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能准确分析案件核心要点,把握法律关系。善于从不同角度审视法律问题,凭借独特判断能力和敏锐逻辑分析能力迅速锁定关键,制定解决方案。针对不同案件特点,可制定完善且全面的法律风险解决方案。在案件代理中办事认真,条理清晰。积极钻研业务,思维敏捷,具备良好口才与文笔。面对困难挑战勇于应对,不退缩。诚信待人,主动维护客户合法权益。 执业期间,刘江严格遵守律师执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从未出现任何违法违纪情况。凭借专业、敬业、诚信的品质,在客户中树立了良好口碑,赢得社会各界的好评与称赞,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持续贡献力量。

咨询该律师

1分钟提问,海量律师解答

1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2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3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