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诵义律师事务所
符鸿泽,湖南师正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湘潭大学法学学士,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备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擅长民间借贷、婚姻家事、劳动争议、合同违约、股权转让、侵权赔偿等案件办理,成功代理了XX石材经营部诉彭XX、杨XX合同纠纷案、谢XX诉廖XX民间借贷纠纷等案,深受当事人好评!特别是在湖南XXXX置业有限公司诉XXXX业委会知情权纠纷二审案中,代理XXXX业委会获得胜诉,开创了类似案件判决的先河,成为标志性案例。在公司法律顾问等方面有专门研究,担任湖南XXX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湖南XX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等法律顾问,以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客户的信任和尊重! 本律师遵循“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秉承诚信、谨慎、勤勉、高效的执业精神,竭尽全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如果您遇到了上述法律问题,请立即致电符鸿泽律师进行专业法律咨询和案件策略规划,以免错失您的维权时机!相信我一定能为您提供专业、贴心、靠谱的法律服务!
1578人阅读
夫妻分居期间,一方负债是否需另一方承担,取决于债务性质。若债务为共同债务,则另一方需承担偿付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夫妻共同债务包括婚前购置财产、日常生活和生产经营活动产生的债务等,需用共有财产清偿。
1986人阅读
首先,需明确该负债是夫妻共债还是个人债务。若为夫妻共债,一方离世后,另一方需承担偿还责任。若是个人债务,则由债务人独自承担还款义务。在遗产分配时,应先从离世者个人财产中清偿债务。
1909人阅读
配偶一方因赌博产生的债务,若未用于改善家庭生活,被视为个人不当开销,不构成夫妻共同债务。赌博是违法行为,其债务不受法律保护。若出借人明知借款用于非法活动,借贷关系不受法律认可。夫妻若约定财产各自所有且第三方知情,债务应由负债方个人财产清偿。
1853人阅读
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离婚协议中明确且双方共同签字的债务,以及婚姻期间为家庭日常所需以个人名义所欠债务,才被视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后产生的债务则视为个人债务,应由个人承担。这一规定确保了离婚双方在财产分割上的公平性,同时保护了各自在离婚后的财务独立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