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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手续是在婚姻登记地办理吗

时间:2025.05.21 标签: 婚姻家庭 离婚 阅读:1425人
律师解析:
不是的,可以到男女双方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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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晨曦律师

山东国曜琴岛(临沂)律师事务所

杜晨曦山东国曜琴岛(临沂)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山东大学法学学士,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20年度“河东区维护职工法律权益十佳律师”,2021年河东区总工会职工法律服务律师志愿者。2021年河东区总工会职工法律服务律师志愿者。2019年、2020年一村一法律顾问,河东区汤头镇尹家寨村法律顾问。2021年一村一法律顾问,河东区八湖镇柴河社区村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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