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精选解答 > 合同订立精选解答 > 必须订立书面合同的法定情形

必须订立书面合同的法定情形

时间:2024.05.25 标签: 合同事务 合同订立 阅读:1414人
律师解析:
情形:
1、通过招标、拍卖、协议等出让方式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2、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者抵押的,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相应的合同。
民法典》第三百四十八条通过招标、拍卖、协议等出让方式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名称和住所;
(二)土地界址、面积等;
(三)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占用的空间;
(四)土地用途、规划条件;
(五)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
(六)出让金等费用及其支付方式;
(七)解决争议的方法。
第三百五十四条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者抵押的,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相应的合同。
使用期限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剩余期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三十八条
融资租赁合同的内容包括租赁物名称、数量、规格、技术性能、检验方法、租赁期限、租金构成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币种、租赁期间届满租赁物的归属等条
款。融资租赁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可以,赠与合同是可以补签的,但是要符合以下条件才是有效的:(1)协议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2)协议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3)协议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

陆婷律师
陆婷律师
15094387425
咨询我

可以在赠与协议里明示只是赠与一方,但是要符合以下条件,协议才是有效的:(1)协议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2)协议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3)协议不违反......

陆婷律师
陆婷律师
15094387425
咨询我

分居协议是夫妻双方协商签订的协议,不需要到相关行政机关进行办理,但是可以去公证机关进行公证。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一)合同;(二......

陆婷律师
陆婷律师
15094387425
咨询我
图文精选 普法视频 语音解答
  • 合同公章没盖好可以重盖一个吗

    江苏王牌律师事务所律师

    江苏王牌律师事务所律师

    在日常交易中,若发现在签订合同时印章未能完全按标准规范加盖,可以考虑再次进行补充盖章。然而,在此过程中必须关注以下几点问题:首先,重盖的印章应位于原印章所在的大致范围之内,以便保持合同整体的连贯性和完整性。第二,为了避免未来可能出现的法律纠纷,我们建议您在重盖印章的同时,在合同内做出相应的补充说明或备注。

    浏览量:1064 2024-09-20
  • 合同盖骑缝章可以双面打印吗

    杜剑荣律师

    杜剑荣律师

    签署合同时加盖骑缝章,可选择采用双面印刷的方式。骑缝章的设计初衷在于确保合同内容的整体性与连续性,预防其中个别页面遭受替换或者恶意修改。而使用双面印刷技术并不会对骑缝章的功能产生直接影响。只要确保骑缝章能够清晰地覆盖所有合同页面的边缘,且让每个页面都能留下部分印记,便能实现保证合同有效性的目标。

    浏览量:868 2024-09-20
  • 欠款利息的法律规定最高多少年

    杜剑荣律师

    杜剑荣律师

    关于欠款利息的现行法律规定中,最多不允许超过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该期限内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这个最大值。然而,欠款利息的具体计算方式应基于合同双方之间的书面协定,但约定的利率水平普遍不可过高。若在合同文本中并无相关条款或存在模糊不清的内容,则应理解为该笔欠款并无任何利息收益。

    浏览量:1356 2024-09-20
  • 签了加盟合同不想加盟了可以退吗

    郝玉鑫律师

    能退,加盟合同或特许经营关系不同于般的合同关系,根据国务院《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的规定,特许人和被特许人应当在特许经营合同中约定,被特许人在特许经营合同订立后一定期限内,可以单方解除合同。所以签了加盟合同是可以退出的。

    播放量:743 2023-01-29
  • 什么是先合同义务

    任大文律师

    所谓先合同义务:是指在合同签订过程中,合同成立之前各方当事人应当遵守和承担的法律义务。是诚实信用原则、公平原则的具体体现。先合同义务的种类和形式有:诚信缔约义务、告知、协助、保护、保密等。

    播放量:648 2022-06-09
  • 表见代理是有权代理吗

    任大文律师

    表见代理属于无权代理。法律规定表见代理的情况虽然也是无权代理,但是这种情况属于广义的无权代理,与第48条的规定中的狭义的无权代理不同,其根本区别是:是否存在有使相对人有理由相信本无代理权的行为人有代理权的客观事实。

    播放量:992 2022-06-09
陆婷律师

北京天驰君泰无锡分所

现任梁溪区民事业务委员会委员、梁溪区刑事业务委员会委员;无锡市中小企业协会、无锡市锡商协会,无锡荣德生企业文化研究会法律顾问,特殊教育类等企业法律顾问。为公司提供合同审查、人事风险把控,股权变更等服务项目;并定期开展劳动合同、公司法等培训课程,为多家顾问公司减少诉累,获得当事人好评及信任。 2021年被评为无锡市优秀党员律师,2022年被评为无锡市优秀女律师,作为第一届律师协会妇女代表成员,专注婚姻家庭及儿童健康发展,提供公益法律咨询,有丰富的婚姻家事诉讼经验。 毕业于江苏警官学院,曾在检察院、法院学习,曾办理过多起复杂大型案件,如跨国诈骗类案件,毒品类案件,危险驾驶罪等,为多人争取取保、不起诉、缓刑等,有丰富的刑事辩护经验。

咨询该律师
  • 合同不成立的要件包括哪些

    1327人阅读

    在进行合同合规性审核时,需要注意合同不成立的情况。通常来说,合同不成立的条件主要包括:第一,没有当事人之间的合意,也就是说合同的核心内容没有得到双方或多方的一致认可;第二,没有履行必要的形式要件,例如某些合同需要采用书面形式,但实际上并没有满足这些要求;第三,主体不适格,也就是当事人没有民事行为能力或者不具备签订特定合同的资格。

  • 合同欺诈的法律后果有哪些内容和规定

    2043人阅读

    合同欺诈的法律后果比较严重,一定要提高警惕。如果一方使用欺诈手段,让另一方在不了解真实意图的情况下签订合同,那么受害者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合同。欺诈方需要对受害者的经济损失进行赔偿。

  • 合同不成立的五种情形包括哪些内容

    1110人阅读

    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假如发生了以下五种情况,这份合同可能就不会生效:一是通过欺骗或强迫来达成协议,并且对国家利益造成了损害;二是恶意勾结,对国家、集体或第三方的利益造成了损害;三是以合法的形式来掩盖非法的目的;四是对社会公共利益造成了损害;五是严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中的强制性规定。

  • 合同不成立的五个条件有哪些内容

    1510人阅读

    合同未成立的情况有以下几种:一方通过欺诈或威胁的手段,损害了国家利益;双方恶意串通,损害了国家、集体或第三方的利益;用合法的形式掩盖非法的目的;合同侵害了社会公众利益或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