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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留属于刑事处罚吗

时间:2024.02.21 标签: 刑事辩护 刑事犯罪辩护 阅读:1398人
律师解答:
不属于。
律师解析:
刑事拘留是一种强制措施,而不是一种处罚。
拘留分为三种。
刑事拘留、行政拘留和司法拘留。
刑事拘留不是处罚,而是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一种性强制措施。
拘留的目的是为了阻止犯罪行为继续进行,防止犯罪分子逃跑和自杀。
被拘留的,不一定是罪犯。
经调查确实构成犯罪的,报检察院批准逮捕
判刑后,拘留的期间,可以折抵刑期。
不构成犯罪的,予以释放,不记录档案。
行政拘留,是一种治安处罚
处罚对象是严重违反治安管理规定,但尚不构成犯罪的人。
嫖娼卖淫、非法携带管制刀具、打架斗殴、扰乱社会治安、倒卖有价票证、贩卖盗版出版物、酒后驾驶机动车等。
司法拘留也是一种强制措施。
拘留的对象是严重妨碍人民法院的审判程序或者执行程序又不听劝阻的人。
拘留决定由人民法院做出。
目的是保证人民法院的审理和执行工作正常进行。
被拘留的人可能是被告,也可能是原告,还可能是其他的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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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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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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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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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微信15566017219(免费咨询),东北地区专做刑事辩护的律所(辽宁行仁律师事务所)创始人,辽宁行仁律师事务所主任,行仁律所毒品犯罪部负责人,刑事法律风险防控讲师。 专注办理涉毒涉黑、贪污非吸、诈骗滋事、故意杀人、职务侵占等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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