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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人如何起诉隐名股东

时间:2025.02.02 标签: 公司经营 公司经营纠纷 阅读:1391人
律师解析:
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递交诉状。
立案审查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七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
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
如果对裁定驳回起诉不服,十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受理后,法院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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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雄涛律师

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张雄涛律师,中共党员,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副书记、执行主任。具有律师、美国注册法务会计师、高级企业合规师等资格。现任北京市东城区律师协会代表,东城区律师协会理事会理事、北京市律师协会并购重组委员会委员等职务。代理的李某诉天某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荣获2019—2021年度北京市法律援助优秀案例。 张雄涛律师自执业以来,在金融证券,税务,合同,债权,公司等民商领域有着非常丰富的专业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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