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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能索要精神损失费吗

时间:2025.02.07 标签: 婚姻家庭 离婚 阅读:1368人
律师解析:
离婚不能索要精神损失费,我国法律没有这方面的规定,但是一方没有过错的,可以要求有过错的一方给予精神损害赔偿,在普通意义上类似于“精神损失费”。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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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斌律师

湖北震邦华广律师事务所

周斌律师擅长领域:民商事、刑事辩护、合同纠纷、企业合规、家庭婚姻继承等纠纷;现执业于湖北震邦华广律师事务所,是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律图网特邀律师。周斌律师在执业期间办理了大量债务纠纷,医疗纠纷,婚姻家事,刑事辩护,劳动纠纷等案件,其工作态度敬业、耐心负责,法律专业知识娴熟,办案经验丰富,精通各种法律法规;沟通能力和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擅长与人交往,有较好的团队精神;其办案认真,严谨,细致,深得当事人好评。无论当事人所涉大案、小案都应用专业、专心的态度服务好每一位委托人,为当事人努力争取最大的合法利益,是本人的服务宗旨。 由于工作时间原因有时未能第一时间回复,请见谅!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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