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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人条件有哪些

时间:2025.01.19 标签: 婚姻家庭 收养赡养 阅读:1383人
律师解析:
收养人应同时具备的条件为:
(1)无子女。所谓“无子女”是指收养人既没有亲生子女,也没有养子女和继子女。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所谓“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是指收养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身体、智力、经济、道德品质和教育子女等方面具有抚养和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能够履行父母对子女应尽的义务。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所谓“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主要是指精神疾病和传染病。
(4)年满30周岁。所谓“年满30岁”,是包括30周岁本数在内。夫妻共同收养,则必须双方都年满30周岁。
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夫妻同意共同收养。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和“被收养人不满十四周岁”的限制。
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扶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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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春芳律师

上海正策(杭州)律师事务所

法学硕士,从事法律行业十多年,经办的诉讼案件涉及民间借贷、债权债务、离婚财产分割、劳动合同、知识产权、公司商事等领域,曾任多家上市公司法律合规部门负责人。 在劳动争议领域,深谙企业用工流程和制度,处理众多劳资纠纷,涉及经济补偿金/赔偿金、工伤认定、转岗降薪、追偿加班费等各个类型案件,最大程度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在借贷领域,以调化诉,通过财产线索收集、诉讼财产保全等措施高效保障债权实现,经办的案件大部分均以调解结案。 在合同纠纷、公司股权、知识产权业务领域,通过专业的法律知识,结合个案情况,给予最优诉讼方案,尤其在涉及前期证据不足、当事人不知道如何搜集证据、没有书面合同等情况时,通过后期证据固定、保全等方式,为当事人提供全面的诉讼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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