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浩略(成都)律师事务所
李小琴律师,2011年11月至2013年12月,任职于西藏圣峰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2014年12月至2018年4月,任职于泰和泰律师事务所,金融业务部律师。2018年4月加入四川宗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2025年12月加入北京浩略(成都)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擅长领域】 刑事辩护|公司法务风险防控 【案情案列】 诉讼代理业务:佘某某案件,检察院以诈骗罪及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两项罪名起诉,最终在本律师的辩护下,法院以两项罪名不成立,判决佘某某无罪;尼某某,检察院以抢劫罪(室内抢劫)起诉,在辩护人的努力辩护,最终判决有期徒刑2年;何某某涉嫌非法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最终何某某判决有期徒刑2年;被告刘某某涉嫌贩卖毒品罪,判决有期徒刑六个月;夏某某体内运输300克毒品,最终夏某某被判决有期徒刑7年;被告高某某涉嫌盗窃罪,判决缓刑,2025年胡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罪判三缓二…… 【办案理念】 人的生命及自由最可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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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些特殊案件中,比如拐卖儿童后致使儿童死亡的情况,这属于拐卖儿童罪的加重处罚情节。这些犯罪行为特别残忍,性质特别恶劣,对犯罪人必须依法严惩。这些行为严重侵害了儿童的基本人身权利,给家庭和社会造成了难以估量的巨大伤害。

拐卖妇女、儿童罪,致使亲属死亡,属于特别严重的情节。犯罪者会因为这个恶行导致亲属死亡的事实,而让罪行变得更加恶劣,法律对其的惩罚也会大幅加重。拐卖妇女、儿童罪本身就很恶劣,当导致直系亲属等死亡时,恶劣程度会急剧增加,对犯罪者的惩戒也会更加严厉。

如果拐卖儿童案的主犯已经去世,虽然他可能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但案件还没有结束。 对于共犯,他们仍然需要依法受到严惩。 此外,如果主犯去世导致非法所得难以追回,司法机关可以依法处理他的财产,例如剥夺用于犯罪的财产所有权,以确保正义得到伸张。

在我国的法律体系里,拐卖妇女、儿童可是非常严重的罪行,甚至可以判死刑,但是这也不是一定的。 法官在判决的时候,会综合考虑犯罪的性质、情节还有危害的后果这些方面。 要是涉及的受害者特别多,或者导致了重伤、死亡,或者其他特别严重的后果,那就可以依法判处死刑,这样才能严厉打击这种犯罪,保护妇女和儿童的权益啊!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拐卖妇女、儿童罪是一项极其严重的罪行。如果犯罪情节特别严重,包括涉及多名受害者、以经济目的为动机、使用暴力手段等,罪犯可能会被判处死刑。这是因为这种犯罪严重侵犯了人身自由和尊严,对受害者及其家庭造成了极大的伤害。我们应该坚决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的犯罪行为,保护人民的生命安全和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