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李宁律师,专注刑事辩护,擅长“经济犯罪”、“公司类犯罪”、“刑民交叉”、“刑行交叉”业务,熟悉企业和公司业务,对企业刑事法律风险防控也有较为深入的研究,长期受邀担任多家企业法律顾问,从代理的大量诉讼案件中,归纳总结了企业管理运营过程中容易发生的各种法律风险点,协助企业在管理运营中全面防范刑事法律风险。 先后办理数百件刑事案件,其承办的多起诉讼案件获得“不批捕”、“不起诉”、“二审改判无罪”等良好辩护结果。具有丰富的实务经验,所代理案件取得良好的效果,获得客户的肯定。 李宁律师案前调查深入细致,案件分析准确清晰、法庭辩论缜密犀利,充分保证委托案件高胜诉率。面对强势压力,李宁律师敢辩善辩的风格,原则性灵活性创造性结合的态度,得到当事人的一致认可。 【成功案例(部分)】 成功辩护广东广州某投资集团副总157亿诈骗案; 四川泸州徐某寻衅滋事二审改判无罪案; 孙某非法经营侦查阶段取保候审成功; 长沙某某医疗器械公司专项法律顾问; 山东某房地产公司总经理徐某非吸案二审发回; 孙某某涉案400多万元诈骗,成功取保后被检察院以证据不足作出不起诉决定; 赵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审查起诉阶段成功取保,并最终判处缓刑; 央企总监赵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代理后成功将第一被告变更为第三被告,量刑减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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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诈勒索罪,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公私财物的所有者、保管者实施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若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多次敲诈勒索,将受到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的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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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无端暴力攻击他人,如重伤、频繁施暴、使用武器等。2.追击、拦截、谩骂、恐吓他人,导致对方精神错乱、自杀念头或日常生活受干扰。3.强行索取、强制占有或任意破坏、侵占公私财产,特别是价值较高的财产或多次类似行为。4.在公共场合制造喧哗骚动,导致公共秩序严重混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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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中故意提供虚假证据的行为人,人民法院可根据案情严重程度采取惩戒措施,如口头或书面批评、书写悔过书、罚款(不超过一万元)或拘役(不超过十五天)。如构成犯罪,将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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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个体能证明对网络信息犯罪毫不知情,可免除刑事责任。但如证据显示其应知情而故意装作不知,将面临刑事处罚,一般将对其实施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留等形式的严厉惩罚,同时可能还需承担罚金的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