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教唆他人
盗窃8000元,构成盗窃罪
共犯且是
教唆犯。
8000元已达“
数额较大”标准。
2.教唆犯按其在
共同犯罪里的作用
处罚,若被教唆人犯盗窃罪,教唆者也按此罪论处。
一般盗窃数额较大,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等,还会并处
罚金或单处罚金。
3.教唆犯通常作用较大,可能酌情
从重处罚,但
量刑要结合教唆手段、有无
自首立功等情节判定。
案情回顾:小朱教唆小李去盗窃财物,小李听从其教唆实施了盗窃行为,成功
窃取他人财物价值8000元。事后两人被警方抓获,对于小朱是否应与小李一同以盗窃罪论处产生争议,小朱认为自己未亲自实施盗窃,不应担责。
案情分析:1、依据相关司法解释,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属“数额较大”,本案中被盗财物价值8000元,已达此标准,小李构成盗窃罪。小朱教唆小李盗窃,构成盗窃罪共犯且属于教唆犯。
2、对于教唆犯,应按其在共同犯罪中所起作用处罚。因被教唆人小李犯盗窃罪,所以教唆者小朱应以盗窃罪论处。一般情形下,盗窃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又因教唆犯在
犯罪中通常起较大作用,小朱可能会酌情从重处罚,但具体量刑要结合其教唆手段、是否有自首立功等具体情节综合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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