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天驰君泰(杭州)律师事务所
陈洋丽律师,天驰君泰杭州分所律师,2015年加入律师事务所工作,在民商事诉讼纠纷、公司并购与重组、公司法律顾问方面具有丰富的实务经验,擅长的专业领域为建设工程与房地产、公司法律顾问、合同纠纷、其他民商事纠纷。执业期间,曾为多家建设集团公司、房产公司、政府金**司等大型企业提供法律服务。 代表业绩: 代理浙江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丹东某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一审); 代理浙江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山东某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 代理浙江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甘肃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天水某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甘肃省天水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 为济宁某置业有限公司房地产开发项目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为安徽某新三板挂牌公司定向增发股票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为某市金融投资有限公司与吉利旗下投资公司合作设立基金项目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为浙江某科创园发展有限公司与某实业有限公司合作运营科创园项目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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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故意伤害罪与恐吓罪的判定方法研究通过言辞、言行举止等多方面的途径,来表现出可能会对相关当事人以及其家人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利益产生威胁或损害的意图,此种行为即为威胁与恐吓。在某些情况下,如果此种恐吓行动的程度较轻,尚且未达到触及犯罪标准的地步,那么便无法执行刑事审判并使行为人面临坐牢的风险,同时这也并非是一起典型的刑事案件。

若只是单纯威胁恐吓,可能不算故意伤害罪,但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或其他相关罪名。若威胁恐吓是故意伤害的准备工作,且严重的话,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需要注意的是,威胁恐吓本身就是违法行为,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

故意伤害罪的惩处力度与情节轻重有关:轻伤,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重伤,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致人死亡或造成特别残忍的重伤导致残疾,可能会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恐吓罪是指恶劣的恐吓行为,量刑通常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等。在量刑时,会综合考虑动机、手段以及危害后果等因素。

根据伤害程度量刑不同,故意伤害轻伤判三以下,重伤三到十年,致死或重伤致残判死刑。恐吓罪一般处五以下拘留或五百元罚款,情节严重的拘留延长、罚款增加。两罪性质、处罚差异大。

故意伤害罪涉及恶意伤害他人身体,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严重者可判无期甚致死刑。恐吓勒索罪则指通过威胁手段非法索取财物,依第二百七十四条,数额巨大或情节特别严重者,可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若一人同时犯此两罪,将按具体情况定罪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