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看情况:
一、若
被监护人未满十八周岁的,
未成年人监护人证明应该到该未成年人
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开。
二、若被监护人为无
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证明由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开具。
《
民法典》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
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
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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