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国柱律师事务所
刘双,专职律师,2018年担任温江区某社区法律顾问被司法局评为先进个人;2021年荣获成都市司法局成都市法律援助先进个人称号;2020年5月至2022年5月担任成都市某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执业期间主持调解和代理大量的民商事法律诉讼案件及非诉案件,包括建工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纠纷、股权纠纷、企业法律顾问等。刘律师为各单位提供专题法律知识培训。 刘双律师始终秉承:案件有难易之分,但绝无大小之分。对于每一-件案件,以责任心、专业水平和热情,尽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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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非法集资诈骗罪的定罪金额要求1、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针对个人进行诈骗活动并使得公共或私人财物的价值在3000元人民币至1万元人民币之间的情况,必须依法予以立案追究其刑事责任。这里所提到的“个人实施合同诈骗的五种情形之一”主要是指,个人采用欺诈手段致使他人遭受财物损失,累计数额在3000元人民币至1万元人民币以上。

从法律角度来看,非法集资案件的立案并非仅仅依据涉案人数。立案标准需要综合考虑金额、经济负面影响和社会影响等多个因素。一般来说,如果个人或组织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导致超过30名受害者,或者单位违反《刑法》吸收公众存款,导致超过150名受害者,那么就可能构成刑事犯罪。

非法集资案件的立案标准会因具体罪名而有所不同。比如,个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达到20万元以上,或者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达到100万元以上,就需要立案调查了。这些标准有助于及时查处和打击非法集资活动。

标准如下: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30人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对象150人以上的。

中国法律将个人或法人持有公共存款超过20万人民币的行为定性为涉嫌非法集资,构成犯罪。对此类行为,最高可处以3年监禁或拘留,罚款2万至20万;如涉及巨款或严重情节,刑期升至3-10年,罚金5万至50万,旨在维护金融秩序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