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君雅律师事务所
王刚律师,男,37岁,山东大学法学学士,现为山东君雅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专职律师。2009年开始执业,2011年入职司法机关从事公诉、自侦、审查调查等工作,积累了丰富的刑事工作经验。2019年辞职后再次从事律师工作,现担任滕州市委市政府、滕州市工商联、山东化工技师学院、滕州宾馆等多家政府、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 法学功底扎实、实践经验丰富,擅长刑事辩护、刑事控告、刑事合规、刑民交叉业务的办理。办理的案件很多在争取不予批准逮捕、变更强制措施、轻刑、缓刑、不起诉等方面取得良好效果。
咨询该律师
在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中,通常情况下,取保候审期间并不直接与刑期进行抵扣。取保候审属于强制措施的一种方式,它赋予了犯罪嫌疑人在不必受到监禁制约的前提下,继续等待审理判决的权利。而仅有那些因涉嫌犯罪而被依法拘留或逮捕的时长,才能够在庭审定罪之后,依据法定程序进行折抵刑期。

在取保候审期间,通常无法将其直接转换为相应的刑期。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仅有被拘押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在刑罚执行前的关押时长方能作为刑期予以抵扣。然而,取保候审属于非羁押性质的强制措施,因此,在此期间内并未计入刑期之内。不过,倘若取保候审期间涉及到对人身自由的实质性限制,例如实际拘留或者逮捕等情形,那么这部分时间便有可能被纳入刑期计算范围。

孕妇在取保候审期间,其拘留期限将不会直接与未来可能宣告的刑期相抵消,因为,从本质上讲,取保候审并不属于正式的拘留状态。然而,假如该案最终作出判刑决定并且需要实际执行刑罚,比如判处拘役或者有期徒刑等情况时,那么在这一过程中,我们必须要顾及到其在未举行拘禁之前所拥有的合法权益。

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取保候审本身并不具备直接减免刑期的效力。它仅为一种刑事诉讼中的强制性手段,允许涉嫌犯罪或者已被起诉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无需被拘禁的环境下等待审判结果。若最终被判定有罪,刑罚的计算应从判决执行之日开始进行,且无论此前是否曾被采取过取保候审的措施,都无法因此产生刑期减少的影响。

在中国的刑事诉讼程序中,通常情况下,取保候审阶段是不会被计入刑期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只有在被拘禁或者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在判决执行之前,他们所遭受的拘留或关押时间才可以作为刑期予以折抵。然而,由于取保候审并未涉及到对人身自由的限制和剥夺,因此在这一阶段内并不计算为刑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