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尚公(杭州)律师事务所
邹鹏鹏,现任北京尚公(杭州)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拥有8年专职法律执业经验,长期深耕公司经营、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及建设工程等核心民商事法律领域,致力于为客户提供精准、高效、可落地的法律服务解决方案。 教育背景是执业根基。我毕业于浙江大学法学院,获法律硕士学位,系统的法学理论训练为我构建了扎实的专业功底与缜密的法律思维,让我能够在复杂案件中快速拆解法律关系、精准定位核心争议点。从业至今,我已成功承办民商事案件350余件,服务足迹覆盖房地产业、租赁服务业、制造业等多个重点行业,积累了横跨不同领域的丰富实务经验,也炼就了应对各类复杂法律问题的实战能力。 在多年执业生涯中,我始终以“客户至上、诚信为本”为执业理念,凭借严谨负责的工作态度与卓越的案件处理能力,赢得了客户的广泛信赖与高度认可,多次被客户评价为“靠谱律师”。我曾为多家大型金融机构、政府部门及企事业单位提供高水准法律服务,无论是常规的法律咨询、合同审查,还是重大疑难案件的诉讼代理,均能以专业视角为客户规避法律风险、维护合法权益。 代表性案例见证专业实力: 1、在某股权转让与两百万债务纠纷案中,原告依据协议主张200万及利息赔偿,我通过细致梳理资产证明,精准论证案涉股权无实际价值,最终促使法院驳回原告全部诉请,为委托人避免了重大经济损失; 2、在隧道爆破致房损恢复原状纠纷案中,面对村民提出的房屋坍塌恢复原状诉求,我从法律可行性与实际操作层面充分举证,最终法院终审驳回原告恢复原状的诉讼请求,合理平衡了各方权益; 3、在某职业放贷嫌疑下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中,原告主张追讨46万余元借款,我穿透复杂的资金往来记录,成功论证债务已实际清偿,最终法院判决驳回原告全部本诉请求,有力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未来,我将继续秉持“专业、严谨、诚信、卓越”的执业准则,深耕民商事法律领域,以更精湛的专业能力、更务实的服务态度,为每一位委托人提供值得信赖的法律支持,做客户身边靠谱的法律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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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是。遗嘱人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遗嘱执行人执行遗嘱时,应当按照遗嘱人的意愿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遗嘱执行人如为法定继承人,则该继承人不得拒绝;若指定的遗嘱执行人为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则只有该人同意承担遗嘱执行的义务时,才为遗嘱执行人。

一般来讲是不可以的。遗嘱执行人是指执行遗嘱内容,将遗嘱付诸实施的人。遗嘱执行人可使遗嘱人的遗嘱依法得以完全实现,同时可以使遗产的分割得以顺利进行,避免纷争。

在特定情况下,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继承人可成为遗嘱执行人,负责梳理遗产、保管、按遗嘱分配、处理纠纷并依法行事。根据《民法典》第1133条,个人可通过遗嘱自主分配财产,指定遗嘱执行人,甚至将财产赠予非法定继承人。遗嘱执行人不仅是法律赋予的责任,也体现了对个人财产处置的自由意志。此外,遗嘱信托也是合法的财产管理方式。

遗嘱当事人有权在遗嘱中明确选择执行人,他们是遗嘱生效后按意愿落实遗嘱内容的责任人,需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规定,公民可立遗嘱处理个人合法财产,并指定遗嘱执行人,包括法定继承人或其他个人或单位,甚至设立遗嘱理财。自然人可将财产赠与国家、单位等非法定继承人。

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当发现被执行人或相关人员妨碍执行时,检察机关可建议法院采取执行措施,如查封、扣押和冻结财物。但不动产的使用权益不能作为有效抵制强制执行的权益。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应严格遵循司法程序,查询并处理被执行人的财产,但需确保权力行使在债务责任范围内,并依法制定裁决和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