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
李超律师深耕法律实务领域多年,始终以“专业立身、诚信为本”为核心执业信条,凭借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与高尚的职业操守,在民商事、刑事诉讼及企业风险防控领域构筑起专业壁垒。 在业务实践中,李超律师聚焦三大核心方向:其一,民商事领域,擅长处理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公司股权争议等复杂案件,注重从商业逻辑与法律规则的交叉点寻找最优解,既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亦兼顾合作关系的可持续性;其二,刑事诉讼领域,专精经济犯罪辩护、刑事合规审查等业务,以细致的证据梳理能力与严谨的程序意识,为当事人争取最大权益保障;其三,企业风险防控领域,为企业提供“前端预防+中端管控+后端应对”的全周期法律服务,通过合同模板优化、合规流程设计、法律培训等举措,助力企业规避经营中的法律暗礁。 其执业风格鲜明——办案认真负责且敢于创新,面对疑难案件常以独特思路拆解核心矛盾;注重实战效果,擅长从多重视角剖析案件细节,精准捕捉问题关键;始终将“法律风险的防范与化解”置于首位,既解决当下争议,更通过制度完善阻断未来隐患。 秉持“以专业解决纠纷,以诚信期许未来”的执业宗旨,李超律师以高度的责任感与共情力搭建信任桥梁,致力于成为企业和个人值得托付的法律同行者,在每一次委托中践行“法律有尺度,服务有温度”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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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说假如债务人真得赖账不还,可别小瞧了国家抓人的手段。人民法院可是有好多招数对付这样的人,比如把他拉进失信名单、在网上公示这个坏蛋没还款的事儿等等。这时候,大家就可以去找法院讨个公道,让它强制执行这个赖皮的财产。当然,这种事儿一般都是民事案件,除非这个赖皮的人做了什么特别过分的事情,比如说故意躲债、偷偷转移财产之类的,那就可能要面临刑事责任了。但是,就算是这样,也不代表他就得去坐牢。

咱们来说说首先你得明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借款人要是没按时把钱还给别人,那就得给人家算上逾期利息了。还有,如果被执行人就是那个欠债的人,他没有在法院判下来的时间里把钱还清的话,那他就要多掏点钱,给人家算上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这两条规定说的都是民事责任,也就是我们平时说的“欠债还钱”这种事。

根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第六百七十六条明文规定,贷款人未能依照约定期限及时归还所借资金,需按照逾期利息标准支付相应款项。然而,此项条款并未明确规定贷款方在无力履行还款义务时,应被认定为犯罪行为,或是须承受刑事责任。原则上来说,无法如期偿付贷款只涉及到民事债务纠纷,除非贷款方存在蓄意逃避债务、欺诈等违法行为,否则并不会因为这一原因而直接面临牢狱之灾。

若被强制执行的当事人未能严格遵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应尽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对此类违法行为采取诸多措施,例如限制离境、将其个人不良信用记录在中国的征信系统中、以及通过媒体公开披露其不履行法律义务的相关信息等等。毫无疑问地,这些严正警告表明,倘若存在债务拖欠现象,并且经过了法院的公正审判仍然依旧未能全额偿还欠款,即法院便可依法实施以上所述的强制性措施。

若被执行者未能依照法律文书所载明之义务有所履行,我国法院有权采用诸如限制离境、将其失信行为记入征信系统以及通过各大媒体公开披露其未履行责任事项等多种手段进行强制执行。换句话说,倘若某人因欠款未清,且法院已判决须追偿应偿债务,即便其无以偿付能力,法院仍可依上述法条行使权力,进而强制执行。然而,该法条并未明文规定欠债不还情况下是否会判刑入狱,亦即该种行为是否会引发刑事责任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