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一般10日内下达交通
责任认定书。
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制作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2、
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
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个工作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3、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4、事故后
逃逸的人还未找到,受害方
当事人要求出具责任
认定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当事人书面申请后十个工作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并送达受害一方当事人。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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