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威海)律师事务所
山东大学法学院研究生,擅长各类民商事诉讼及刑事辩护。民事方面,处理过包括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等各类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纠纷、交通事故、侵权纠纷、公司法律事务、代写各类法律文书等。刑事方面擅长侵犯财产类案件的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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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犯和缓刑是两个不同的概念。累犯是指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的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罪犯。而缓刑是指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累犯因为其主观恶性大、社会危害性严重,不符合适用缓刑的条件。

累犯多次违法,主观恶性和社会危害极大,所以不能缓刑。这主要是为了展现刑法对累犯的严厉态度,维护法律的尊严。累犯再次犯罪,说明他们恶意很深,缓刑难以保证公共安全,也有损法律的权威和公正。因此,应该依法严惩累犯,以起到警示作用。

累犯再犯风险高,法律禁止适用缓刑。这样规定是为了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让刑罚更有效果。累犯通常不吸取教训,再犯可能性大。禁止他们缓刑,既能维护法律权威,也能强化惩治力度,预防犯罪,保护社会。

累犯由于其高风险的人身安全因素和潜在的再犯可能,与缓刑制度的核心要求——悔过改过、保障社会安全相悖。因此,出于对其行为稳定性和社会危害性的担忧,累犯通常不被赋予缓刑的机会,以确保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

不可以。《刑法》第74条明确规定:“对于累犯,不适用缓刑。”累犯是经过了刑事处罚后不思悔改再次犯罪,具有较大的人身危险性,如果对累犯适用缓刑,就违背了我国刑罚的目的。所以,累犯不能适用缓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