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科圣律师事务所
王永强律师,山东科圣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副主任,第十六届滕州市政协委员,滕州市人民检察院特约检察员,毕业于山东大学法学院,中国法学会会员,华律网特别推荐枣庄地区优秀律师,滕州新闻综合广播法治热线节目(FM99.8)主播律师;法学功底深厚,实务经验丰富;在民间借贷、交通事故、合同纠纷、侵权纠纷、婚姻家事、公司业务等民、商类案件建树颇丰;担任多家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具有多年警务工作经验,在刑事辩护方面具有独到思路,成功办理过多起取保候审,判处无罪、缓刑的经典案件,获得委托人充分认可和满意。执业理念:勤勉尽责,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务实高效,为社会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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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迫交易是指通过暴力、威胁等手段,强制他人进行交易活动,包括强迫股权或债权转让,以及干预特定经营活动。根据中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条的规定,强迫交易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强迫交易罪属刑事暴力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条规定,强迫交易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的行为。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

强迫交易一般情况下都会使用一些威胁的手段,这样的行为是犯罪的,既遂犯一般是故意的,并且有计划已经实施犯罪的,这个情况下,一般来说强迫交易罪,是属于既遂犯。

符合下列条件的,则构成强迫交易罪的共同犯罪,需要区分主犯和从犯:一、实施强迫交易行为的必须是两个或者两个以上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二、主观上必须有共同的犯罪故意。三、客观上必须有共同的犯罪行为。四、必须具有共同的犯罪客体。

民法院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如违法所得数额、造成损失的大小等,并综合考虑犯罪分子缴纳罚金的能力,依法判处罚金。刑法没有明确规定罚金数额标准的,罚金的最低数额不能少于一千元。对未成年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判处罚金,但罚金的最低数额不能少于五百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