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栩援律师事务所
胡森轩律师,法学学士,高级婚姻家庭咨询师,中国法学会会员,甘肃栩援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市律协婚姻家事专委会秘书长,婚姻家事业务部主任。 执业期间,荣获2019年度新锐律师称号、2020年度优秀民商事律师、2021年度优秀青年律师、首届青年律师特训营优秀学员称号。目前为中国离婚网认证家事律师、平凉律协青年律师人才库入库成员、主流网站特邀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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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可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或约定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以实际损失为基础,不得过分高于或低于实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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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夫妻共有财产领域,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转移或变卖财产是违法行为。若买受人未支付合理对价购买该财产,不知情的一方有权要求其归还。但如该财产已被第三人善意取得,不知情的一方仍可依法向擅自变卖方提出赔偿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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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购房首付归属问题需依具体情况判断。若一方独自承担首付,婚后另一方用私人财产还贷,该房产可视为一方个人财产;若一方婚前支付首付,婚后双方用公共财产还贷,则该房产为共同财产;若双方共同支付首付,房产同样视为共同财产。共同财产指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拥有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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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时房产证仅登记一人姓名,是否属夫妻共同财产取决于具体情况。若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且未明确约定分配方式,即使只登记一方姓名,也应视为双方共有财产。若婚前已签不动产买卖合同,归属权需根据偿还贷款情况判断。婚后使用共同财产还贷且不动产登记在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离婚时处置需双方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