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中络宏博律师事务所
张洁律师执业的过程中,将丰富的理论知识与大量的实践相结合,办理了大量的交通事故、劳动工伤、婚姻家庭、经济合同等纠纷案件,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和蔼耐心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在取得一定的成绩后,律师依然保持认真地学习态度,开始钻研公司股权、建设工程、知识产权等专业性较强的法律领域,并与自己办理的案例相结合,积累了自己独到的见解和经验
咨询该律师
著作权保护期限为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著作权保护期为50年: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和使用权的保护期分别为作者终生及其死后50年,截止于作者死亡之后第50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者,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1、作者为公民,其保护期为作者有生之年加死亡后50年。2、法人作品,保护期自作品首次发表后50年。3、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摄影作品,保护期自作品首次发表后50年。

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限如下:作者为公民,其保护期为作者有生之年加死亡后50年。合作作品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加死亡后50年,从最后死亡的作者的死亡时间起算。

著作版权保护期限遵循法律规定,个人作者作品期限为作者终身及其去世后50年,至最后一位作者去世后第50个年末止。法人作品如职务作品,发表权保护期同样为50年,自创作完成之日起算。未发表或50年内未发表的作品将丧失版权法保护。视听作品及特定权利的保护期同样为50年,至首次发表后第50个12月31日。未达到上述期限的作品将失去受保护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