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合乎法律规定的征收程序下,即使部分农民未签属同意书,其涉及的征地行为也并不构成违法。对于农村土地的征收工作,需要经过对村民意见的适当征询程序,并依据广大人民群众的反馈进行相应的方案调整,最终将修订后的方案公示,以便落实有关的征地补偿及安置资金,同时推进实施补偿与安置计划。

中国农地征用过程中,政府遵循《土地管理法》规定,首先进行全面调查并评估社会稳妥性。在计划征用土地前,须在乡镇及村级公开关键信息如征收范围、补偿标准等,公示期不少于30天,听取农民意见。若多数村民认为补偿方案不合法或不符合标准,地方政府需组织听证会调整方案,保障农民权益。

农村土地征收无需每户都书面同意,但必须充分听取农民意见。县级及以上政府在申请前需进行土地调研和稳定性风险评估,并公示征收范围、现状、背景、补偿、安置和社会保障等信息,至少30天。

强制征收土地在未签署征地补偿协议前不具备合法性。征地拆迁须先保障被拆迁人或土地所有者的权益,通过合理补偿达成协议。无协议则无法有效支付赔偿,导致拆迁工程无法获得合法赔偿手续及完成,因此在无补偿协议前提下进行强行征收是不可行的。

即使征收土地时在程序上没有签字,政府也可以强制征收土地。土地征收的关键不在于农民是否签字同意,而在于是否是合法的。如果是合法的征地,农民不签字也是没有用的,因为征地是国家行为,是市县政府代表国家进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