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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被担保人无力偿还债务时,担保人应首先与债权人沟通,明确自身担保责任,并尝试协商解除担保协议。若协商无果,担保人需按约履行担保责任,代为偿还债务。随后,担保人可向债务人和借款人追偿,要求他们归还代偿金额。在整个过程中,担保人应保持与债权人的良好沟通,确保自身权益不受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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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未办理抵押登记房屋的合法销售问题,应明确:当事人自愿签署的合同应受尊重。依法登记虽是实现物权转移的必要条件,但非影响合同效力的决定性因素。未获实际产权前签订的房产买卖合同为债权行为,不等同于物权行为。若合同符合法定成立要件,应认定为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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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连带责任保证人在履行担保责任后,有权在自己承担的保证责任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除非另有约定。追偿时,保证人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所有权利,但不得损害债权人利益。因此,连带担保人之间具备相互追偿的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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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担保合同主要是为了确保原担保人(如第三方或保证人)的权益。当第三方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时,为了避免风险,他们通常会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同样,如果保证人为债务人提供了担保,他们也可能需要债务人提供反担保,以确保他们在履行担保责任后能得到相应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