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
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浙江大学法学院毕业,从事律师工作10余年,擅长刑事辩护、企业顾问、债权债务案件。 童彬超律师被聘为浙江大学城市学院法学院法律实务导师,于2019年被列入浙江省法律援助中心死刑案件辩护团队(第一批次)成员,并受到杭州市律师协会嘉奖。 秉承尽职、严谨、勤勉、高效的理念,用心对待每个案件,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咨询该律师1895人阅读
间接正犯与教唆犯的主要区别在于,前者可能不属于共同犯罪,而后者则是共同犯罪中的一种。间接正犯利用他人执行犯罪,而教唆犯则通过诱导他人实施犯罪。在共同犯罪中,教唆犯可能因作用大小被视为主犯或从犯,而受胁迫的教唆犯则可能被视为胁从犯。
1355人阅读
侮辱他人违法,需满足特定条件才构成犯罪,应依法处罚。包括书写恐吓信或威胁他人安全、公开侮辱或诽谤他人、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情节恶劣者,处五日至十日拘留和五百元以下罚款。
1906人阅读
故意砸坏他人家中玻璃属违法行为,需视损失情况承担不同法律责任。轻微损失受《治安管理处罚法》制裁,可能面临行政拘留;若损失严重构成犯罪,则须按《刑法》追究刑事责任,赔偿后仍需接受刑罚,但赔偿可减轻量刑。无论是否犯罪,民事赔偿必不可少。
1624人阅读
涉及非法集资的债权转让行为被法律禁止,因为非法集资已违法,其债权亦属违法。合法债权转让须满足:债权有效、双方同意、债权可转让、书面通知债务人。因此,非法集资产生的债权转让行为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