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分居期间对各自财产的处理由各方独立行使,夫妻双方所得的财产处于分离状态,双方互无经济往来,一方举债应为个人债务。二、夫妻虽因关系恶化而分居,但终因婚姻关系的存在而彼此......
四川国柱律师事务所
刘双,专职律师,2018年担任温江区某社区法律顾问被司法局评为先进个人;2021年荣获成都市司法局成都市法律援助先进个人称号;2020年5月至2022年5月担任成都市某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执业期间主持调解和代理大量的民商事法律诉讼案件及非诉案件,包括建工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纠纷、股权纠纷、企业法律顾问等。刘律师为各单位提供专题法律知识培训。 刘双律师始终秉承:案件有难易之分,但绝无大小之分。对于每一-件案件,以责任心、专业水平和热情,尽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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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为共同生活或共同经营所借债务,为夫妻共有债务,双方共担责任。但若一方在婚姻期间以个人名义借债,且超出家庭日常需求,此债务非夫妻共有,应由该方独自承担。此为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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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对共有财产强制执行时,会书面通知其他共有人。若共有人达成共识并得到债权人同意,该诉求可被法院确认有效。若共有人提起财产分割诉讼或申请执行人、代位提起,法院应依法支持和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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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债务在法律上被视为个人责任,与配偶无关。即使结婚后,这些债务仍属于个人债务,配偶无需分担。因此,婚前债务应由债务人独自承担清偿责任,配偶没有法定义务协助或分担偿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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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护家庭财产,妻子在丈夫负债时可采取多项策略:签订婚姻财产协议,避免在债权文件上签名,证明债务未用于家庭开支,确认非法债务,证明个人财产权,理解债务属性,了解家庭经济状况和风险,收集保存证据,考虑离婚并合理转移财产,寻求法律援助。这些措施有助于规避风险,保障妻子财产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