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18万律师在线解答
首页 > 精选解答 > 股权精选解答 > 公司发行新股需要哪些要求

公司发行新股需要哪些要求

时间:2024.02.20 标签: 公司经营 股权 阅读:1168人
律师解析:
公司发行新股应具备具有持续的盈利能力,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发行新股,可以根据公司经营情况确定其作价方案。
新股发行,是指公司成立后在注册资本的基础上再发行股份的行为。
股份发行,是指股份有限公司为筹集资本而进行的出售和分配股份的法律行为。
法律依据:
《证券法》第十三条
公司公开发行新股,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
(二)具有持续盈利能力,财务状况良好;
(三)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无其他重大违法行为;
(四)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应当符合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条件,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公司发行新股应具备具有持续的盈利能力,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发行新股,可以根据公司经营情况确定其作价方案。新股发行,是指公司成......

股权质押后还是可以再进行资产抵押的,股权质押与资产抵押的最大区别是:股权是无形资产,价值与公司经营状况有关,不容易估值,风险大。但是资产抵押是有实物,而实物是比较好估值,......

股权质押后还是可以再进行资产抵押的,股权质押与资产抵押的最大区别是:股权是无形资产,价值与公司经营状况有关,不容易估值,风险大。但是资产抵押是有实物,而实物是比较好估值,......

图文精选 普法视频 语音解答
  • 职务侵占罪的股票有哪些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

    职务侵占罪中,“股票”常指公司雇员利用职权,非法侵占并处置单位所有权凭证,如公司股份、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及普通股等,以实现个人非法利益。具体股票类别需结合案件详情和公司财务状况进行综合判断。这种行为严重损害公司利益,法律将予以严惩。

    浏览量:892 2024-05-26
  • 股东滥用职权提供担保需要注意什么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

    为避免股东滥用职权违规担保,公司需遵循内部规章制度,决策权由董事会或股东会共同行使,遵循决策程序和权限范围。如公司章程对投资或担保总额有限制,决策机构不得违反。股东或实控人需信用担保时,须经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严格审议批准。

    浏览量:1107 2024-05-24
  • 股东大会可以解雇股东吗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

    股东作为企业的投资者和贡献者,通过投入资本获得股东身份,享有参与企业管理决策的权力。股东与企业之间是投资合作关系,非雇佣关系。除非自愿合法转让、担保措施或自然人股东去世/法人股东破产等法定情形,股东资格不应被剥夺。股东只要依法持股并是股东大会成员,他人无权“辞退”。

    浏览量:1473 2024-05-23
  • 隐名股东怎样才能确认为公司股东

    刘婉芬律师

    隐名股东在请求确认其为公司股东时,需提供证据证明其与名义股东之间存在合法有效的代持股协议,同时需要注意若隐名股东以规避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为目的,如为规避法律禁止某些主体投资特定行业的禁止性规定,以他人名义投资,则隐名股东与名义股东之间签订的合同会无效,且不能保护此种隐名股东的股东权利。

    播放量:1201 2022-06-15
  • 隐名股东如何确认股东资格

    刘婉芬律师

    隐名股东在请求确认其为公司股东时,需提供证据证明其与名义股东之间存在合法有效的代持股协议,同时需要注意若隐名股东以规避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为目的,如为规避法律禁止某些主体投资特定行业的禁止性规定,以他人名义投资,则隐名股东与名义股东之间签订的合同会因违反《民法典》的规定被认定无效。

    播放量:1034 2022-06-15
  • 隐名股东有哪些权利

    彭彦林律师

    隐名股东,是指处于特定原因,借用他人名义设立公司,在公司章程,股东名册等法律文件中并不显现其名字的投资人,对应的是显名股东。显名股东实际上是隐名股东的代持人,显名股东在公司的权利实际效果都归于隐名股东。因隐名股东为实际出资人,根据隐名股东与名义股东之间的协议,投资收益应当归隐名股东所有。

    播放量:455 2022-06-09
程杰律师

浙江五民律师事务所

程杰律师,现为浙江五民律师事务所主任,杭州市律师调解专业委员会委员,杭州市律协拱墅分会家事专委会委员,杭州市律师协会拱墅分会公益法律服务研究中心委员,中国中小企业协会调解中心调解员,荣获律图网2021-2023年度优秀青年律师先“蜂”榜,浙江日报潮新闻“记者帮”帮帮团智库成员,浙江工业大学法学院首届校友会理事、校友导师。业务专长:房产纠纷、婚姻家庭、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债权债务、交通事故、侵权赔偿、法院执行等诉讼业务及公司法律顾问、不良资产尽调处置、公司股权激励等非诉业务,曾在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法院,杭州市国立公证处等单位实习及工作,曾为中国太平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浙江分公司、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史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提供法律服务,并为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不良资产项目及义乌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项下项目提供尽职调查及诉讼等法律服务。 1、陈某某房屋拆迁安置合同纠纷成功获赔案件。 2、韩某某涉嫌非法吸收公共存款成功辩护缓刑案件。 3、周某某涉嫌危险驾驶罪成功不予起诉案件。 4、左某涉嫌非法拘禁罪成功不予起诉案件。

咨询该律师
  • 股权能否善意取得

    1230人阅读

    股权善意取得是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可能的,如股权人无处分权、合理价格转让、完成登记等。受让人需善意且无重大过失。此制度旨在增强股权流动性,保护受让人权益,实现特定法律效果。成功取得股权后,会产生相应的债法效应。

  • 股份转让别人拖着不给钱能起诉吗

    1668人阅读

    在股份转让过程中,如果受让方拖欠款项,可以通过诉讼追偿。股权转让协议是一份合同,股权转让是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处理纠纷时,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法律,综合考量。在司法实践中,应优先适用商业法律规则,对于民商事法律规则无法涵盖的部分,可适当参考适用民法规则。

  • 约定股权转让前公司债务应该如何处理

    1976人阅读

    在股权转让前,公司债务的责任归属通常通过股权转让协议来约定。协议中,双方可以明确债务负担或担保措施,通常约定由转让方负责偿还股权转让前的债务。但股东的责任限于其实际出资额,不需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这样的约定有助于明确责任,保护各方利益。

  • 股权投资如何确定收入

    2008人阅读

    股权投资收入计算需遵循现行规定,投资企业与被投资单位视为独立财务实体。投资收益取决于分享的净利润或现金股利。投资方在实际收到或要求权实现时,方可确认投资收益。确保准确无误,需遵循这些原则进行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