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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离婚所需证件或材料有哪些

时间:2025.05.03 标签: 婚姻家庭 离婚 阅读:1387人
律师解析:
办理离婚登记的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的结婚证
3、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共同债务处理等事项。
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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裴春萌律师团队律师

四川泰仁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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