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公言(深圳)律师事务所
李胜春律师,男,汉族,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法学博士,三届荣获“中国百强大律师”荣誉称号。现为公言(深圳)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首席合伙人;腾讯-大粤房产律师团成员,律师培训师,二级心理咨询师;深圳市益阳商会监事长、法律顾问。 利用业余时间,李胜春律师还著有“PE私募股权投资策略”与企业从初创到IPO的融资策略“两本资本运营方面的专著,从理论到实践,帮助中小企业快速发展,早日走上资本市场的快车道。 李胜春律师拥有一支高专业化、高效率、高诚信并富有凝聚力的律师团队,李胜春律师从事法律专业工作30年(其中律师执业27年),承办过几千件各类疑难复杂案件,办案经验丰富,业务功底深厚。语言表达流畅、思维敏捷,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谈判技能。先后为多家全国闻名的上市公司、企业提供法律服务,为企业与个人挽回经济损失数亿元。 李胜春律师擅长公司法律事务(含法律顾问)、征地拆迁补偿、房地产纠纷、婚姻家庭、重大交通医疗、债务追讨、刑事辩护、知识产权、重大劳动争议(工伤死亡)、资信调查、保险金融、证券诉讼、投融资、企业并购重组与上市、资本运作等法律领域有独特经验,业绩喜人,实现了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有机统一。 李胜春律师这种开创性的工作与行动不仅在业内深受好评,而且得到了社会各界的认可。李胜春律师入选2010年度、2011年度、2013年度三届“中国百强大律师”;曾被《深圳晚报》聘请为律师说法专栏律师,为读者答疑解惑。《亚洲新闻人物》、《经典深圳》、《信仰的力量》、《湖南人在广东》、《中国专业律师档案》、《中华律师集锦》等专著对他的典型事迹作了大篇幅的专题报道与展示。李胜春律师对涉及的众多服务领域,都具有出色的专业服务,与客户合作无间,能真实、透彻地了解每位客户所在领域的业务特点和法律需求,并提出准确、精深的专业意见,提供富于创新的法律服务。受人之托,忠人之事。运用一切资源,为客户提供经济效益最佳的法律解决方案,最大限度地维护客户的合法利益是李胜春律师团队的最高宗旨。 李胜春律师合作团队成员:孟章华、潘潇湘、许咏风、陈寄谊、李胜华、黄继勇、蒋涛、士贺光、陈俊弘、贺文华、喻良波、李一、李中雄、李婵媛、余秋辉、巩军丽。
1503人阅读
串通投标罪指投标者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行为。若被认定为该罪既遂者且情节恶劣,将可能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可能被处罚金。单位犯罪则实行双罚制,即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述规定处罚。需要注意的是,情节不严重的串通投标行为,即使损害了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利益,也不构成本罪。
1333人阅读
关于诱拐未成年人的法律规定:此违法行为应受严厉打击,通常判处五至十年有期徒刑并罚款。特定情况下,刑期可长达十年以上甚至无期徒刑,并需缴纳罚金或没收财产。情节极恶劣者,可判死刑并没收全部财产。拐骗儿童罪指欺骗、引诱使不满14周岁的儿童脱离家庭或监护人。
1890人阅读
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达三十万元者,应判三至七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此罪指明知是犯罪所得仍窝藏、转移、收购、销售或掩饰,以获取利益。非法获利超十万元即视为情节严重。
1598人阅读
根据我国法律,故意伤害罪将受到严厉处罚。致人轻伤的,可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若致人死亡或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