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张雄涛律师,中共党员,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副书记、执行主任。具有律师、美国注册法务会计师、高级企业合规师等资格。现任北京市东城区律师协会代表,东城区律师协会理事会理事、北京市律师协会并购重组委员会委员等职务。代理的李某诉天某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荣获2019—2021年度北京市法律援助优秀案例。 张雄涛律师自执业以来,在金融证券,税务,合同,债权,公司等民商领域有着非常丰富的专业经验。
立即咨询法律没有规定公司法股东会出席人数。股东大会人员出席人数并没有限制,但股东大会表决的事项需要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东权利有:1、股东身份权,依据法律规定股东应当重视股东名册的登记和工商登记,这些是主张股东权利的直接证据;2、参与重大决策权,公司章程还可以规定股东会享有的其他职权,比如就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特别是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作出决议等。若是对公司法股东会出席人数有疑问的,参考下文。

按照公司的规模不同,监事会的成员也不同,一般情况下是1~2名。公司召开股东大会时,监事会需要派出代表参加,汇报工作。监事会成员一般由股东代表和职工代表共同担任,由投票选举的方式产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对股东大会中股东出席人数没有明确的规定,如果当前的事项需要召开股东大会,必须得三分之二以上股东都同意才行,这也意味着出席股东大会的人数最起码得满三分之二以上才行,否则,股东会议作出的决议是无效的。

具体标准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抽逃出资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并占其实缴出资数额百分之六十以上的,以及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股东抽逃出资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并占其实缴出资数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属于股东抽逃出资数额巨大。

公司法股东大会出席人数是没有规定的。《公司法》没有对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会议参加人数做规定,但可以在公司章程上做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