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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申请破产保护

时间:2025.01.14 标签: 公司经营 破产清算 阅读:1071人
律师解析:
债务人申请破产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
(2)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3)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
债权人申请破产只需满足以下一种条件即可:
一、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二、破产即申请(被申请)破产的债务人应当具备法人资格,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合伙组织、农村承包经营户不具备破产主体资格。
法律依据:
《企业破产法》第十八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管理人对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而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有权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并通知对方当事人。管理人自破产申请受理之日起二个月内未通知对方当事人,或者自收到对方当事人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未答复的,视为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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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雄涛律师

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

张雄涛律师,中共党员,北京风展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副书记、执行主任。具有律师、美国注册法务会计师、高级企业合规师等资格。现任北京市东城区律师协会代表,东城区律师协会理事会理事、北京市律师协会并购重组委员会委员等职务。代理的李某诉天某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荣获2019—2021年度北京市法律援助优秀案例。 张雄涛律师自执业以来,在金融证券,税务,合同,债权,公司等民商领域有着非常丰富的专业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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