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改离婚协议书到哪里
时间:2025.02.18
标签:
婚姻家庭
离婚
阅读:1071人
律师解析:
夫妻双方在
离婚前或者
离婚后任何时候,可以通过协商变更
离婚协议,不需要有关部门同意,也不需要到一个机关办理,只要双方经过协商重新达成协议,重新签订一份新协议或者
补充协议即具有
法律效力。
《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
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
婚姻登记机关
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
抚养、财产以及
债务处理等事项
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
登记机关收到
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
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
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
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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