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
李超律师深耕法律实务领域多年,始终以“专业立身、诚信为本”为核心执业信条,凭借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与高尚的职业操守,在民商事、刑事诉讼及企业风险防控领域构筑起专业壁垒。 在业务实践中,李超律师聚焦三大核心方向:其一,民商事领域,擅长处理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公司股权争议等复杂案件,注重从商业逻辑与法律规则的交叉点寻找最优解,既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亦兼顾合作关系的可持续性;其二,刑事诉讼领域,专精经济犯罪辩护、刑事合规审查等业务,以细致的证据梳理能力与严谨的程序意识,为当事人争取最大权益保障;其三,企业风险防控领域,为企业提供“前端预防+中端管控+后端应对”的全周期法律服务,通过合同模板优化、合规流程设计、法律培训等举措,助力企业规避经营中的法律暗礁。 其执业风格鲜明——办案认真负责且敢于创新,面对疑难案件常以独特思路拆解核心矛盾;注重实战效果,擅长从多重视角剖析案件细节,精准捕捉问题关键;始终将“法律风险的防范与化解”置于首位,既解决当下争议,更通过制度完善阻断未来隐患。 秉持“以专业解决纠纷,以诚信期许未来”的执业宗旨,李超律师以高度的责任感与共情力搭建信任桥梁,致力于成为企业和个人值得托付的法律同行者,在每一次委托中践行“法律有尺度,服务有温度”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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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下,你俩就得自己商量着来,要么补充协议里把利息说了算,要么按你们平时的做生意方法、习惯,或者看市场上大家都怎么给利息,总之就是这样去确定利息。那要是借款合同里头根本就没提到要给利息这事儿,或者模模糊糊的搞不清要给多少利息,你们两个人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来,这时候,这个借款就得当成是无息贷款了。

来看一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第六百八十条吧,这个条款告诉我们借款合同里如果没说要付利息,或者是说的含糊不清大家也都搞不明白的话,那就要按照地方习惯,比如交易方式呀,交易规矩再加上现在银行或者其他借款机构的大概年化利率这些因素来确定到底该不该给利息了。但是注意,如果借贷人都是普通人的话,就当成他们没有利息好了。

根据我们国家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就是说你和别人借钱,没说要给多少利息的话,那到时候你想让人家还利息,法院是不会支持你的。当然,这只是针对个人跟个人之间的借款,要是你们两个人之间都没商量好利息怎么算,那你也别指望法院会帮你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说了,如果你借钱给别人签了合同,但是上面没说要付利息的话,那就当是不用给你利息。不过要是这个合同上面利息部分说得含糊不清,你们又商量不好怎么算,那就得看你们平时怎么交易习惯怎么样还有市场上的利率等等这些因素来决定利息该怎么算了。比如说,你跟朋友借钱,合同上没说利息,那就当是没有利息咯。

其实就是说,如果你们签了个借钱的合同,但是关于要给人家多少利息这件事儿可没说清,甚至连大概的数都没有,那就得看你们那儿或者是你和你朋友这种情况下的规矩和习惯,还有就是市场上的利率水平等等这些因素来决定这个利息应该是多少。比如说,如果你跟你朋友借钱,而且在合同里也没提到利息的事儿,那就相当于你们俩默认没有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