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德恒(苏州)律师事务所
陈宇星律师,北京德恒(苏州)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本人专注于民商事诉讼及非诉业务,擅长公司法律事务、合同纠纷、婚姻家庭、房产纠纷等,从业多年办理了大量诉讼案件,并担任多家企业的法律顾问,具有专业的法律素养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立即咨询房产继承份额明确,是否有权决定保留自有份额若有继承人对售卖房屋持有不同意见,希望出售房屋的其他继承人需先行与其协商解决此事。在经过充分沟通与磋商后,如能达成一致意见,则根据签订的协议内容来妥善处理房地产的销售事宜;但若未能实现协商一致,他们亦有权将该问题提交至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或由任意一位继承人直接向有关法院提出针对房产销售问题的诉讼申请。
遗产继承的相关法律规定,配偶享有遗产份额。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配偶是法定第一顺位继承人,与子女、父母一同继承遗产。要是夫妻一方去世且没有留下遗嘱,那么遗产首先要分一半给未亡配偶,剩下的部分则由配偶、子女及父母平均分配。
代位继承的遗产份额如何确定,不论代位继承人的人数多少,代位继承人参加继承时,不能与其他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一同按人均分得遗产,而只能共同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份额。
一般情况下是的,但是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遗产转继承中,遵循公平原则,同顺位继承人间份额均衡;优先照顾生活困难、无劳动能力者;贡献大、关系亲的继承人可多分;不尽抚养责者可能无或减分。协商一致时,份额可能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