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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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取保候审的过程中,倘若犯罪嫌疑人或被告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比如逃避司法机关的侦查和审判工作等,抑或是存在其他极其严重的违规行为时,他们将有可能受到逮捕和羁押的惩罚。然而,通常情形之下,只要他们能遵守取保候审的各项规矩和条件,是无需再度面临监禁之苦的。

在刑事司法体系下,取保候审乃是一项强制性的保障措施,通常于犯罪嫌疑人身处拘役监禁之外的时间内或其被羁押之后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该措施能否获得批准,主要视乎案件的实际状况以及申请人是否符合取保候审的法定要求。若法院或公安机关判定嫌疑人无需收押并且不会对诉讼程序造成任何阻碍,那么他们有可能在案件审查起诉环节或者审判阶段予以取保候审的批准。

取保候审乃刑事司法程序中一项重要的强制性手段,其目的在于确保犯罪嫌疑人在缴纳相应金额的保证金或者寻找合适的保证人之后,能够以非拘禁之形静待法庭判罪定责。若已遭逮捕且正处于羁押之中,当事人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然而最终能否获得批准则需视案件的具体情况以及法官的裁量而定。通常而言,对于那些可能面临较轻刑罚、不再对社会构成威胁或者存在其他法定情形者,法院或许会予以考虑并作出准许决定。

在执行取保候审期间,通常状况下并不会再有面临刑事拘留的情况出现,原因在于取保候审这一举措本身便属于一种非拘禁性的强制手段,允许被怀疑者或被告者在未受到拘禁限制的环境中等待司法审判的裁决。然而,如果有关人员在取保候审期间违反了相关的规定或是再度实施了犯罪行为,公安部门则有权依据法律法规,对其施行必要的强迫性措施,其中包括可能的刑事拘留。

原则上来说,被采取了取保候审措施的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在获得相应执行机关批准后,是可以前往外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