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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取证据申请书时间

时间:2025.01.31 标签: 诉讼仲裁 证据调查 阅读:1020人
律师解析:
1、法院依职权调取证据没有时间限制,在开庭审理前都可以依职权调取,并向当事人作出说明。双方当事人可对该证据进行质证。
2、当事人申请法院调取证据的,需要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申请法院调取的证据作为申请一方提交的证据,必须在法庭上出示,并由双方当事进行质证。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证据规则》第五十一条质证按下列顺序进行:
(一)原告出示证据,被告、第三人与原告进行质证;
(二)被告出示证据,原告、第三人与被告进行质证;
(三)第三人出示证据,原告、被告与第三人进行质证。
人民法院依照当事人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作为提出申请的一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
人民法院依照职权调查收集的证据应当在庭审时出示,听取当事人意见,并可就调查收集该证据的情况予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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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法院依职权调取证据没有时间限制,在开庭审理前都可以依职权调取,并向当事人作出说明。双方当事人可对该证据进行质证。 2、当事人申请法院调取证据的,需要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 更多>>
刘双律师

四川国柱律师事务所

刘双,专职律师,2018年担任温江区某社区法律顾问被司法局评为先进个人;2021年荣获成都市司法局成都市法律援助先进个人称号;2020年5月至2022年5月担任成都市某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执业期间主持调解和代理大量的民商事法律诉讼案件及非诉案件,包括建工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纠纷、股权纠纷、企业法律顾问等。刘律师为各单位提供专题法律知识培训。 刘双律师始终秉承:案件有难易之分,但绝无大小之分。对于每一-件案件,以责任心、专业水平和热情,尽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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