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浩略(成都)律师事务所
李小琴律师,2011年11月至2013年12月,任职于西藏圣峰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2014年12月至2018年4月,任职于泰和泰律师事务所,金融业务部律师。2018年4月加入四川宗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2025年12月加入北京浩略(成都)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擅长领域】 刑事辩护|公司法务风险防控 【案情案列】 诉讼代理业务:佘某某案件,检察院以诈骗罪及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两项罪名起诉,最终在本律师的辩护下,法院以两项罪名不成立,判决佘某某无罪;尼某某,检察院以抢劫罪(室内抢劫)起诉,在辩护人的努力辩护,最终判决有期徒刑2年;何某某涉嫌非法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最终何某某判决有期徒刑2年;被告刘某某涉嫌贩卖毒品罪,判决有期徒刑六个月;夏某某体内运输300克毒品,最终夏某某被判决有期徒刑7年;被告高某某涉嫌盗窃罪,判决缓刑,2025年胡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罪判三缓二…… 【办案理念】 人的生命及自由最可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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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驾驶罪一般情况下并不构成累犯。在我国现行刑法制度下,累犯的构成要件规定其中先期犯罪与后续犯罪都必须为故意犯罪,同时后者还必须发生在前期犯罪所接受的刑事处罚结束或者得到大赦之后的一定期间之内。然而,危险驾驶罪的行为性质通常属于过失犯罪类型,这与累犯的主观罪过特点相违背。因此,即使包含前科经历的人员,如其再度触犯危险驾驶罪,也通常不被视为累犯进行处理。

在涉及到危险驾驶罪的情况下,如若被判定为缓刑,那么只要在此期间并无违规行为,便不能构成累犯。事实上,累犯这一概念的建立是基于前一项犯罪和后一项犯罪均为故意犯罪,并且后一项犯罪发生在前一项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之后的五年之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的明确规定,只有当这些条件全部得到满足时,才能被认定为累犯。

交通肇事罪在何种情况下构成累犯该情形并不符合法律规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累犯的认定需满足以下两个客观要件:首先,犯罪分子前后两罪皆为故意性质;其次,前一次犯罪行为距今已超过法定追诉时效期限五年。同时,累犯还应具备主观上的故意性,即犯罪分子对于其所实施的犯罪行为具有明确的认识和追求。然而,交通肇事罪在主观方面主要体现为过失,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以及过于自信的过失两种情况。

交通肇事罪是否构成累犯关于交通肇事罪是否会构成累犯的问题,答案为否。该犯罪主体所体现出的主观心理状态为过失,故属于过失犯罪范畴。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曾被处以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犯,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后,若于五年内再次触犯应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行,则视为累犯,应依法予以从重惩处;然而,对于过失犯罪者,此规定并不适用。

交通肇事罪是否构成累犯的判定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交通肇事罪并不能构成累犯。因为交通肇事罪的构成要件中,其主观心态主要表现为过失,属于典型的过失犯罪。然而,对于那些曾经被判以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罪犯,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被赦免之后,如果在五年内再次触犯应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罪行,则可以认定为累犯,应当给予从重处罚,但需注意的是,这仅限于故意犯罪,而不包括过失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