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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冷静期”是?

时间:2025.01.30 标签: 婚姻家庭 离婚 阅读:1007人
律师解析:
考虑到目前离婚登记手续比较简便,轻率离婚的现象增多,《民法典》增加了“离婚冷静期”的规定。
协议离婚需要先向民政部门提出离婚登记申请,冷静期后再申请发离婚证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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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忠敏律师

山东三禾律师事务所

张忠敏律师,女,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目前是山东三禾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自从事法律工作以来,办理了各类诉讼和仲裁案件,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和扎实的办案功底,曾办理多起疑难案件并获得当事人高度认可。擅长领域:劳动争议、工伤赔偿、债权债务、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建设工程、刑事辩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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