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律盛律师事务所
李贻军律师毕业于四大政法院校之一的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现为广东律盛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系全国律师协会和广东省律师协会会员。从事法律职业15年,处理了大量的民事纠纷与刑事纠纷,李律师丰富的理论知识与大量的实践相结合,办理了数千宗案件,尤其擅长股权转让,债务债权,劳动争议,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及婚姻家庭事宜,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李贻军律师对待工作兢兢业业,利用自身丰富的法律知识和熟练的实战经验,充分的保障了客户的权益,得到了客户的一致好评。
咨询该律师
要确定第三人是否与合同有利害关系。合同之债具有相对性,它只对双方当事人有效,因此只有与合同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才能以起诉的方式请求撤销合同。没有直接利害关系,不能起诉请求讼撤销合同。

要确定第三人是否与合同有利害关系。合同之债具有相对性,它只对双方当事人有效,因此只有与合同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才能以起诉的方式请求撤销合同。没有直接利害关系,不能起诉请求讼撤销合同。

在大多数情况下,赠与人一旦将财产权转移给他人,原则上即失去对该物的所有权。尤其在具有社会公益性质如救济灾民、帮扶贫困者,或经过公正机构确认和公证的赠与行为,通常被视为不可撤销。然而,若受赠人未满足赠与前提条件或未履行赠与人设定的职责,赠与人有权索回财物。

第三人不可以请求撤销合同,但是第三人可以以起诉的方式请求法院确认合同无效,其必须以原告的身份起诉。合同撤销是指当事人对合同的内容有重大误解或显失公平,可以经利害关系当事人请求,撤销该合同,使其已经发生的法律效力归于消灭。

可以的。合同纠纷之诉是可以列第三人的,第三人与合同纠纷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参考到诉讼中。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认为有独立请求权的,有权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