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宗华律师事务所
李小琴律师,2011年11月至2013年12月,任职于西藏圣峰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2014年12月至2018年4月,任职于泰和泰律师事务所,金融业务部律师。2018年4月加入四川宗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擅长领域】 刑事辩护|公司法务风险防控 【案情案列】 诉讼代理业务:佘某某案件,检察院以诈骗罪及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两项罪名起诉,最终在本律师的辩护下,法院以两项罪名不成立,判决佘某某无罪;藏族小伙尼某某,检察院以抢劫罪(室内抢劫)起诉,在辩护人的努力辩护,最终判决有期徒刑2年;何某某涉嫌非法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最终何某某判决有期徒刑2年;被告刘某某涉嫌贩卖毒品罪,判决有期徒刑六个月;夏某某体内运输300克毒品,最终夏某某被判决有期徒刑7年;被告高某某涉嫌盗窃罪,判决缓刑…… 先后为以下单位提供专项或日常法律顾问服务: 西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西藏自治区统计局 拉萨市公安消防支队 西藏那曲政府 成都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发展(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成都农商银行 四川华工石油钢管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华工石油装备有限公司 …… 【办案理念】 人的生命及自由最可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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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实施诈骗行为导致被害者自杀、产生精神异常或出现其他严重后果时,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对于诈骗犯罪的相关法律条款,予以从严惩处。若诈骗罪犯有其他严重情节,将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相应罚金;如存在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则需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乃至无期徒刑,同时还须缴纳罚金或没收其个人财产。此外,若本法中有其他具体规定,则应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非法集资的刑罚主要根据涉案金额、社会危害以及犯罪嫌疑人的认罪态度等复杂因素来确定。一般来说,涉案金额较大或有严重情节的,可能会被判处三至七年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如果涉案金额极高或伴有特别严重的情节,犯罪嫌疑人可能会面临七年以上的有期徒刑直至终身监禁,同时还会被处以罚金或没收财产。尽管犯罪嫌疑人可能本身也是受害者,但这一因素可能会影响量刑时的从宽考量。

如果涉及非法集资诈骗案,犯罪嫌疑人需要把非法所得退还给受害者。这些所得是违法的,法律要求追缴或责令退赔。在司法实践中,主动退赔可能会对量刑产生影响。对于受害者来说,追讨损失是合法权利的保障。

非法集资受害人,是指为非法集资投入资金的单位和个人。为他人向社会公众非法吸收资金提供帮助,从中收取代理费、好处费、返点费、佣金、提成等费用,构成非法集资共同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的定罪标准。

提供嫌疑人伪造的集资证件、文件、隐瞒事实的集资说明书等材料。提供嫌疑人虚构的非法集资的“海报”。如广告、启示、通知等材料。提供嫌疑集资诈骗的债券、存单、票据、欠据、支票、汇票、借据等材料。受害人报警后,还应提供受骗的相关材料,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嫌疑人的一些基本信息等内,转账给骗子的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