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毫达(凉山)律师事务所
杨玉兰律师,2001年大学毕业就从事法律服务工作,有近22年的工作经验。各类民商事案件都比较熟悉,刑事辩护也有专长。特别是婚姻家庭类,交通事故,故意伤害案,毒品案件等等。有意者可电话咨询或面谈。
咨询该律师
如何向公安机关举报非法集资当涉及到非法集资行为时,需正式向当地公安机关提出报告。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明确规定,无论机构或个人在发现有违法犯罪行为的事实或嫌疑者存在时,均享有对公安部门、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进行报告或举报的权力与义务。

对于非法集资诈骗的刑事立案标准,主要是根据非法集资金额、集资对象规模和造成的经济损失等因素来确定的。 一般来说,如果个人实施了非法集资诈骗行为,涉案金额达到10万元以上,或者单位实施了该行为,涉案金额达到50万元以上,就符合刑事立案追诉的条件。

由参与者自行承担。因参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活动而受到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所形成的债务和风险,不得转嫁给未参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活动的国有银行和其它金融机构以及其它任何单位。法院在债权债务清退后,有剩余非法财物的,予以没收,就地上缴中央金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非法集资案中,出资方若不知情且未积极参与,通常不承担刑事责任。但若明知资金用于非法集资仍提供支持,可能视为共犯并承担相应责任。判决会综合考虑主观恶意、参与程度等因素。仅提供资金但未参与策划实施的出资方,可能不被判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十年前非法集资案件如未受法律变化影响,被告若以欺诈手段非法集资且数额较大(超过30万元),可能面临三年至七年有期徒刑及罚金。涉案金额巨大或有严重情节,可判七年以上至无期徒刑,附加罚金或没收财产。单位犯罪同样适用,并对责任人进行处罚。判决需综合案件实情、证据及法院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