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当事人配偶去世后,在没有
遗嘱的情况下,那么房屋的一半将作做遗产被
继承,另一半作为还在世的另一方所有,不纳入继承范围,如果按照继承处理,那么
第一顺位的
继承人都有权继承该房屋,继承后的房屋就是所有继承人和原夫妻中剩余一方共同按份共有。配偶一方去世房产更名流程如下:(1)需要去
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所有继承人带上派出所开具的
死亡证明、
房产证、
居委会或村委会开具的
法定继承人证明和继承人
身份证明前往公证处办理公证,如果法定继承人不是一个人,而房产只
过户给其中一人的话,还需要其他人的书面同意,表示放弃对房产的继承。(2)相关继承人带上房产证、
继承公证书、继承人身份证明去房管局办理领取
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办理
房屋产权变更登记,变更房产名字。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
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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