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中级人
民法院
管辖的民事案件(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重大涉外案件是指争议标的额大、或者案情复杂、或者居住在国外的
当事人人数众多的涉外案件。
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是指案件的影响超出基层法院的辖区,在中级或中级以上法院辖区内产生了重大影响。
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包括以下几类:
(1)、海事、海商案件,此类案件由海事法院管辖,目前已在广州、厦门、上海、武汉等地设立了海事法院,海事法院均为中级法院,他们的受案范围由最高法院确定;
(2)、
专利纠纷案件,具体包括
专利行政案件和专利民事案件,专利民事案件包括
专利侵权、转让
专利权、专利许可使用等引起的
纠纷,专利民事案件由省级政府所在地的中级法院及青岛、大连和各经济特区的中级法院管辖;
(3)重大的涉港、澳、台案件。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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