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探望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
离婚后不直接
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
祖父母探望
权法律没有相关规定。
法律规定的探望权是离婚后不直接
抚养孩子的一方拥有的探望孩子的权利。
祖父母想要探望孩子需要征得孩子父母的同意,并没有法律赋予的探望权。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
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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