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
陈萃璐律师,985院校硕士毕业,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律师。生于法律世家,父亲是一位从业多年的老律师,深受父亲熏陶,对律师行业充满敬畏。陈萃璐律师法学理论功底扎实,做事认真负责,专长包括但不限于婚姻家庭、合同纠纷、债权债务、房产纠纷等各类民商事案件,从业以来代理的数百起案件中大多数案件均以胜诉或调解结案,最大限度的维护了当事人的利益,深受当事人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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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时,要先确定房产是否属于共同财产。如果是共同房产,一般会均等分割,不过也会考虑一方对家庭的贡献,适当多给一些。双方可以协商,按照协商好的方案来分割。如果是婚前个人房产,那就归个人所有。婚姻存续期间的共有房产,通常会公平分割。

夫妻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且付清全部房款,应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房产分割。如果是婚后夫妻共同购买的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平均分割。

夫妻有两套房一般一人一套,对价值较高的一方,可以给另一方适当补偿。在确定房屋分割时,应考虑双方住房情况、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在双方条件等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婚后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的的房屋应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男女结婚两年后离婚的,是可以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的,财产分割由双方共同协商,协商不成的起诉解决。《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离婚时,夫妻双方有权自主协商分割共同财产,原则上平均分配。协商不成,法院将依据法律规定,综合考虑房产实际状况及各方利益,特别是未成年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的权益,作出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