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法沃律师事务所
北京法沃律师事务所律师。研究生学历,企业常年法律顾问部负责人,擅长企业商事诉讼/仲裁与谈判、常年法律顾问、知识产权诉讼等。曾在国内知名法律数据库公司工作,在建设工程、软件科技、餐饮、金融等行业均有丰富的企业法律服务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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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建筑施工合同专用条款中不按期支付工程进度款的违约责任如何约定,工程进度款支付方式有哪几种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工程款(进度款)在双方确认计量结果后14天内,发包方应向承包方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按约定时间发包方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结算。符合规定范围的合同价款的调整,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合同价款,应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1、按月结算。即实行旬末预支或月中预支,月终按工程师确认的当月完成的有效工程量进行结算,竣工后办理竣工结算。2、分段结算。即双方约定按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形象进度,划分不同阶段进行结算。

结合目前现有情形,仅疫情管控停工一项应不构成付款的根本障碍,同时很多企业已经开始了变通措施回流资金,因此以疫情管控为由主张延付工程进度款的,较难获得支持。

工程进度款支付是需要审批的。审批的流程:1、施工单位:施工单位计算工程进度款,提交给监理公司。2、监理公司:监理公司收到支付工程款的请求。将相关资料递交建设单位。3、建设单位:现场主管工程师和现场预算人员审核相关的资料,提交到建设单位项目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