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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罪和票据诈骗罪的区别

时间:2025.02.07 标签: 刑事辩护 金融诈骗辩护 阅读:888人
律师解析:
客观方面的表现不同:
票据诈骗罪主要发生在票据交易活动中使用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直接支付合同的款项,从而进行诈骗。
要达到其非法占有的目的,必须通过金融机构兑现。
而诈骗罪是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
其诈骗方式很广有集资诈骗贷款诈骗、票据诈骗等,方式比票据诈骗罪要广。
犯罪对象不同:
票据诈骗罪的犯罪对象是货币和有价证券。
而诈骗罪对象仅限于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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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超律师

河南良承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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