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正式聘请律师担任
刑事案件的
辩护人或者民事、
行政案件的
代理人,必须办理一定的手续方可成立。
这些手续主要是:
1、到律师事务所办理委托手续。
律师事务所认为可以接受聘请的,应当与
当事人签订聘请律师合同,办理委托手续,明确当事人和律师事务所的权利、义务关系,应写明由律师事务所指派办理此案的律师姓名,并由当事人和律师事务所签名、盖章,注明
合同订立日期。
2、如代他人聘请律师,应当向律师事务所提交有关委托聘请律师的证明文件,律师事务所方可接受聘请。
3、交纳聘请
律师费。
律师的法律服务是一种有偿服务,因此当事人在聘请律师时,必须交纳一定的
律师费用。
一般由律师事务所
法律依据:
《律师收费试行办法》的规定,依照承办业务的繁简程度,需时长短和诉讼标的的多少等实际情况,向当事人收取规定幅度内的办案费用。
当然,对于确实无力交纳律师费用的当事人,律师事务所可以减、免费用或者尽量少收费为其提供法律帮助。
目前,律师个人不得私自接收聘请和自行收取费用。要请律师必须到律师事务所统一办理手续。但如果委托人指名聘请律师,可以向律师事务所提出,在一般情况下,律师事务所是可以满足这一要求的《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
律师承办业务,应当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接受委托,与委托人签订书面委托合同,并服从律师事务所对受理业务进行的利益冲突审查及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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